今年来,兴仁县纪委围绕“护民生、促脱贫”主题,以民生监督为抓手,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如期实现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健全制度。出台《兴仁县兼职村级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153个村(居、社区)配备153名兼职民生监督员,落实报酬每人每月1000元,实现监督触角全覆盖,通过“监督责任备案”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探头”作用,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无处遁形。今年来,全县民生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1023件,办结835件,立案176件,结案109件,党政纪处分110人,涉及资金652.62万元。
推进巡查督查。推进“大公开、大巡查、大查处”三大监督行动和国家公职人员、村(居、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的村干部2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社区)干部的亲属53人,涉及金额7.49万元,立案2件,涉及科级干部2人。
开展专项行动。在15个乡镇(街道)开展第二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紧盯扶贫领域,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走访65村(居)784户,接访 947人,发现问题448个,现场办结161个,转相关部门处理146个,立案11件,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
抓好专项监察。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思路,要求包村人员和村级民生监督员对涉及到项目和资金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按照四个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指导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专项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明确,提升专项监察执纪审查工作精准性。2017年三项“专项监察”共走访7158户,发现问题230个,立案38件,党政纪处分15人。开展2015、2016专项监察“回头看”,立案58件,党政纪处分38人。(兴仁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