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六巡视组自2017年11月9日起,对晴隆县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晴隆县四大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等。
二、巡视内容
这次巡视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扶贫攻坚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联系箱、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晴隆县群众接待中心;
(二)设置联系箱:设置三个联系箱,分别摆放在晴隆县人民政府大门左侧、县人大大门左侧、东观街道办事处大门左侧三个监控盲区;
(三)举报电话:0859-7616361(座机开机时间:早8:30-晚17:30);18586896503(手机全天24小时开机);
(四)短信手机:18586896503;
(五)设置信箱: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街道莲湖酒店转省委第六巡视组,邮编:561400。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六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