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纠正“四风”,9月20日,册亨县纪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册亨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设计室工作员蔡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蔡鹏在册亨县交通运输局担任农中至冗洪通村公路现场业主代表期间,分别于2013年、2014年在兴义市坪东广场收受工程老板陆某某礼金2000元以及茅台酒4瓶、印象云烟2条等礼品。经册亨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
2.册亨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罗友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罗友鸿在担任册亨县交通局通村公路现场业主代表期间,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在自己家中和册亨县坝赖至荣丁通村公路工地上收受工程老板陆某某礼金5500元以及飞天茅台酒4瓶、印象云烟2条等礼品。经中共册亨县纪委常委
3.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卫东签字报销土特产及娱乐场所发票问题。
4.册亨县林业局林权中心主任王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王勇于
5.册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韦镇达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未统管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我行我素的,坚决严查快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公开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册亨县纪委)